廉泉让水
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 发布时间:2025-12-19 15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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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廉泉让水”,出自《南史·胡谐之传》:“帝言次及广州贪泉,因问柏年:‘卿州复有此水不?’答曰:‘梁州唯有文川、武乡、廉泉、让水。’又问:‘卿宅在何处?’曰:‘臣所居廉让之间。’”范柏年回答宋明帝自己住在廉泉与让水之间,以地理名称表达其任职之地官吏廉洁、民风谦让。

  泉,象形字,其甲骨文像水从泉眼里流出的样子,本义为泉水。水,象形字,指一种无色、无臭、透明的液体。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水,准也。”意指平准、标准。在古代哲学中,“水”常被用来象征平衡与公正,因为其流动而能自然找平,故曰“准”。水,在古代贤哲眼里具有很高地位,它善利万物的奉献精神、智者乐水的求知精神、兼收并蓄的包容精神,感染、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。“泉”与“水”,因其清澈透明,与洁身自好、品行高洁有天然的关联性,常被用来褒扬美好的人事物。

  与“廉泉”相对的则是“贪泉”。《晋书·吴隐之传》记载,吴隐之在前往广州担任刺史的途中,经过石门,此地有一眼名为“贪泉”的泉水。传说中,喝了此泉之人都会变得贪得无厌。然而,吴隐之却不相信这种说法,特意停下来喝了一口“贪泉”的水,并以诗明志: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怀千金。试使夷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”“贪泉可饮,廉者不污”,意思是即使喝了被称为“贪泉”的水,一个廉洁的人也不会因此而贪污腐败。由此可见,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。一个人的品格和道德操守,不是由外在环境或条件决定的,而是取决于个人的内心信念和自我约束。

  在吉林省吉林市北山,有一口建于1917年的“廉泉让水井”,就取自儒家礼义廉耻、温良恭俭让之意。建此井的目的在于让人饮此泉后,有所思、有所悟、有所为,清廉为政,从善如流,内含着向上的追求和期许。

  俭生廉,奢易贪。以俭修身,有助于我们保持廉洁自律。古人云:“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。”勤俭节约、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我们党之所以能历经考验而初心不改的关键因素之一。李大钊同志是我们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,他担任多所大学教授,收入颇丰,完全可以过上优渥的生活。但他把绝大部分收入投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。“黄卷青灯,茹苦食淡,冬一絮衣,夏一布衫”是他艰苦朴素生活的真实写照。对于如何抵御腐败,他有深刻洞见,认为要正本清源,主张“衣食宜俭其享用、戚友宜俭其酬应、物质宜俭其销耗、精神宜俭其劳役”。李大钊同志是清正廉洁、品德高尚的表率,是一座巍峨挺立的精神丰碑。

  新征程上,我们要以史为镜鉴,从中汲取养分,更要传承、弘扬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,努力做到“廉泉让水”。无论面对什么环境,都要始终保持一颗共产党员的初心,时刻警醒自己,崇尚简朴生活,坚守内心的纯净,不为名利所动,不为外物所扰,似泉水般清亮,如明月般皎洁。
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编辑:李珊珊
初审:高玉花
复审:张    权
终审:范海君

 

责任编辑: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